4.22.2009

【札記】名人不能做的事


唐山過台灣,身背三把刀,那麼三個福州伯就有九把刀了…說

話說作家九把刀,雖然在他眾多出版中我只拜讀過一本,不過偶爾會去他的部落格觀摩一番。看了一陣子後發現他好像三不五時會獲得某些人攻擊,當然也是九把刀自己寫出來我才知道的。擁有〝知名度〞這種會遭受鄉民在網路上批評的玩意,到底是好是壞。或是人紅就會這樣的樣子,不會所有人都喜歡你的。

可能是九把刀的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,所以攻擊也會比較多。難怪他常常拿海賊王當比喻。

雖然他寫的書我只讀過一本,但用最通俗的話來評論﹝用評論兩字好像也輪不到我﹞就是「還蠻好看的嘛」。對呀,其實還蠻好看的啦,難怪賣得不錯,書賣得出去才能一本一本的出,讀者多了名氣就高,自然有廣告商找上門,媒體播送之後知名度更高…然後更多人買他的書,看了默默的說「還蠻好看的嘛」。

就像周杰倫的音樂一直有人批評說曲風沒變化,但專輯還是能一張張的出,因為他總是有辦法做出好聽的歌並站在銷售排行榜第一名。他的創作還能讓批評者忍不住上網下載MP3來聽,然後聽完繼續揮刀評論。既然無法改變一些事實,那些專業或非專業者為何持續批評呢,很簡單,因為人紅嘛。

人要如何紅,也很簡單,就是〝持之以恆地做同一件事〞,而且範圍要小。想當作家就要不停的寫,想當畫家就是不停的畫,哇,也太簡單了吧。

不過人紅了,什麼都變了,想不變也要變,因為你不能做平民百姓能做的很多事,像是…

名人不能發臭。嗅覺是一個能根深柢固的記憶方式,很多人會因為聞到某種味道而想起童年時的某件事或某個地方。所以名人身上若有腳臭、狐臭、胲邊臭等讓人不舒服的臭味,都會間接影響到他的作品。這會讓我在電視上看到他、聽他的唱片、翻他寫的書時都覺得臭臭的,更別說去買他代言的商品。

成為名人就不能去便利商店買套套了,當你拿著你喜歡用的品牌套套混著一堆餅乾口香糖到櫃台結帳,店員就會知道你等會兒要去打炮戰,還會想著對象是不是昨天雜誌刊的緋聞女明星,並露出淫笑,正所謂淫人妻女笑呵呵。

成為名人就不能去泡大眾湯了,你不能晃著雞雞漫步在溫泉池畔,因為湯內的鄉民會假裝擦拭額頭的汗水,打量著你的知名度與弟弟尺寸的比例,然後回家跟女友老婆分享其實誰的弟弟也不怎樣,自己勇猛多少。女友老婆則不削地看著八卦雜誌,並露出淫笑,正所謂妻女淫人亦若何。

我倒是遇過沒看過陳慣吸他弟弟照片的女性同胞。

名人不能亂丟垃圾。你會說大家都不能亂丟垃圾啊,又不是只有名人不行。錯,我就可以,我可以喝完飲料後甩手往後丟,只是我不會想這樣做,因為我是環保小尖兵。名人亂丟垃圾雖然對環境不會產生多大影響,但會使國家孩童的人格學成相抵觸,對我教育下一代有極大的困擾。名人可以亂丟垃圾,我就可以亂吐痰,你也可以隨便大小便,當你在制止你的小孩做這些事的時候,他就會指著你的鼻頭粉刺跟你咆哮:「XXX都可以,你評什麼說我不行,你又不是XXX。」

所以這一篇的重點就是,要小孩聽你的話,就努力成為XXX吧。












但是…成為XXX就不能亂丟垃圾了耶,不能邊逛街邊挖鼻孔還邊放水屁了耶,也不能像現在一樣亂寫文章分你看了耶。我想…成名需要付出很多代價,但不成名,無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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